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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城中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3-05-22 09:44 浏览次数:

关于加强城中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

老旧小区的提升改造是城市建设中的一项重点、难点问题,一直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但是现在老旧下去的改造与群众期盼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目前老旧片区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房屋老化严重。由于建成时间早,随着房屋使用时间的增加,部分建筑存在结构安全和防火性能差等质量安全问题;小区管网老化,给排水管道,电梯、水泵、配电、消防等设施落后,失修失养,渗水漏水现象严重;楼梯、电梯间等公共环境破旧,各种违章搭建、破门开墙现象,无证摊点,车辆乱停乱放,已成为影响城市容貌的顽症,存在较大的火灾和坠物等安全隐患。

2、配套设施不全。由于建设时期标准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的原因,部分老旧小区建筑围护结构未达到现行的标准要求,多层建筑普遍缺少电梯;停车设施配置严重不足、安防监控措施不到位、绿化景观面积小、无障碍和养老服务设施缺乏,影响到了居民的正常生活。

3、物业管理缺位。配套的物业改革相对滞后,物业服务和收费标准无法统一,物业费收缴困难,造成老旧小区普遍缺乏必要的物业管理服务,部分小区呈现出“脱管、失管、弃管”处于无人管理和维护的状态。

4、老旧辖区综合整治面临的四大问题。一是整治合力能否形成问题。整治工作涉及任务重、范围广,住建、规划、工商、城管、房管等诸多政府部门,需要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二是整治经费的问题。整治提升或房屋拆迁征收、补偿,都需要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三是综合整治完成,后续管理问题。对原小区的改造升级后,需要配套管理服务机构,居民花钱买服务。征收拆迁后的居民补偿问题。

对于老旧小区的改造,建议:

一是要加大对改造工作的支持力度。应明确以住建为牵头单位,研究出台涵盖房屋维护维修、基础设施建设、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综合性配套扶持政策。同时,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的协调,提高自管老旧小区开展提升改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是要积极拓展筹资渠道。在坚持政府投入为主体的基础上,要转变思维模式,积极搭建投融资平台,拓宽融资渠道,以政府投入为杠杆,撬动社会资本投资、居民出资参与,形成多方合力。充分利用小区的既有资源吸引社会资金,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关系,形成“政府扶持带动,企业融资共建,居民参与受益”的共赢模式,减轻政府财政投入的压力,增加社会投资渠道。

三是要注重居民全程参与。改造前要充分尊重小区居民的意愿,评议改造项目,确定建设方案并进行公示,确保改造内容切合小区居民群众需求。改造中要成立管理机构,建立居民义务监督机制,随时接受监督、纠正问题,充分发挥居民代表在提升改造过程中的沟通协调作用;健全完善日常协商议事平台,将矛盾的沟通协调环节下移,使居民群众在施工时积极配合,营造和谐的施工环境。改造后要问效于民,将小区居民的满意度作为验收的重要标准,真正让居民群众参与到小区提升改造当中。

四是要严把改造准入标准。一方面是无物业管理不列入改造计划。坚持“先自治再整治”的标准,努力探索推动无物业老旧小区的治理模式从‘靠社区管’向‘自治共管’转变,建立社区居委会、小区业委会、物业公司三方联动机制,完善小区后续自治管理,因地制宜,建立适合老旧小区特点的管理模式和长效管理机制,保持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成果,从根本上改变老旧小区的居住环境,采取灵活多样的后续管理模式,促进老旧小区管理的良性循环,解决改造后期管理难题,避免因管理缺失、无序而造成改造效果不能持续的问题。

信息来源:金乡县政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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