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发展的意见建议
近年来,随着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增多,对医疗、养老的双重需求日益增加,医养结合也逐步成为一种新的养老模式。目前看医养结合模式尚处于探索阶段,在发展过程中尚存在着一些问题:
1、政府统筹协调力度不够,扶持政策不到位。医养结合项目涉及民政、卫健、财政、人设等部门,各部门对医养结合项目发展的扶持力度不够,相关政策优惠统筹协调力度不够,影响了社会力量投资医养结合的积极性。
2、医保体制存在制度壁垒。城乡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保差别较大,医养结合费用未完全纳入医保资金,费用不能报销限制了普通群众享受相关服务。
3、医护专业人才匮乏。村卫生所、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专业素养偏低,特别是健康保健、健康评估、健康干预、老年病诊疗护理、临终关怀以及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能力较低,加之村卫生所、乡镇卫生院服务对象为农村所有居民,人员少业务多,服务养老机构的能力有限;日常陪护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医学护理知识,而当前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中专门针对养老护理进行培训的课程和专业较少,专业护理人员严重不足,难以满足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的需求。
构建”医养结合”体系,推进我市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发展,是坚实覆盖城乡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环节,是应对老龄化医疗健康问题的有效措施。因此,建议:
一、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完善“医养结合”相关政策保障措施。制定出台促进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发展的意见规划,对“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发展进行专门规划,明确扶持政策、引导措施、保障重点、服务机构,确保“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协调有序、可持续发展;探索公建民营、民建公助、合作经营等社会化运营模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医养结合”机构建设运营,以及扶持医疗机构转型升级。
二、融合“医”“养”资源,加强“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建设的规划性和协同性。出台“医养结合”养老机构享受的优惠政策,将“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纳入医保范围,规范“医”“养”转换流程。增设现有机构的养老与医护功能,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建立双向转诊机制,由综合性医院提供医疗服务,养老机构提供康复期或稳定期的护理服务;同时,推动商业保险公司与基本医保机构合作,发展多样化的保险产品,满足医养结合的保险需求,减轻财政和患者的经济负担。
三、培育发展专业化的基层医疗养老服务队伍,为推进“医养结合”提供人才保障。多渠道、多形式培养养老服务人才。利用现有的养老、医疗等机构培训一线护理人员,在职业教育院校设立“医养护理”专业;将养老护理员纳入公益性岗位范畴,设立政府特殊岗位补贴,提升养老护理人员工资福利,确保护理人员“留得住”,提高“医养结合”养老机构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