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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开展接界联合协商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22-08-13 10:49 浏览次数:

关于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

开展接界联合协商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中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市县政协工作的意见》和省市政协关于加强基层政协协商的有关精神,着力推动政协协商民主向基层延伸,结合鱼台县与金乡县接界的实际,现就充分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探索推进两地联合协商,促进和谐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构建县镇村三级接界联合协商机制,深入推动接界地区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真正做到解民忧、聚民心、促发展,切实将人民政协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效能,为促进高质量发展贡献政协力量。

二、基本原则

(一)人民至上原则。坚持协商于民、协商为民,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解决接界地区群众难题。

(二)多层多元原则。搭建接界县镇村三级协商议事平台,注重协商主体的多元化和代表性,尽可能提高群众的参与度。

(三)全面覆盖原则。聚焦发展要事、民生实事、稳定大事及群众生产生活涉及的实际困难等,广泛开展协商议事。  

(四)因地制宜原则。鼓励接界镇村结合实际探索创新,形成特色品牌,推广典型经验。

(五)常态长效原则。建立定期联络、“五联”推进、互访视察等常态化推进制度,推动联合协商深入开展,长效运行。

三、主要目标

通过县、镇、村多层级、全覆盖的联合协商议事,不断提升接界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接界地区持续和谐稳定、繁荣发展。

四、强化措施

(一)搭建接界协商议事平台。搭建县镇村三级接界协商议事平台,成立县联合协商议事联络协调指导小组,由双方县政协秘书长任联络员,负责协调推进联合协商工作。在接界镇(街道)建立接界协商议事工作室,由镇政协工作召集人任工作室主任;在接界村(社区)建立接界协商议事工作站,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任工作站站长;具体负责接界协商议事工作开展,推动接界协商实体化运行。

(二)制定镇村接界协商议事规则。议题确定。由一方镇(街道)接界协商议事工作室或村接界协商议事工作站经充分调研并征求相关利益方意见后,拟定议题,通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报同级党组织批准。组织筹备。经双方党组织批准后,由议题提出方提出协商时间、协商地点,通知另一方邀请接界协商议事会成员参加。协商议事。按照“谁主张谁召集”的原则,会议由提出议题的镇(街道)、村(社区)接界协商议事工作室(站)负责人召集,按照提出议题、互动协商、议题修订、提请确认等步骤进行。由议题提出方对议题进行说明,主持人组织互动协商。通过充分的酝酿协商后,会议主持人和议题提议人根据互动协商情况,综合多数与会人员的意见,对议题内容进行修订,并进行再次互动协商。主持人当众宣布协商结果。成果落实。经协商达成共识的议题,报同级党组织确定后实施,村(社区)协商议事成果报镇(街道)接界协商议事工作室备案,镇(街道)协商议事成果报县联合协商议事联络协调指导小组备案。监督反馈。县联合协商议事联络协调指导小组、镇(街道)接界协商议事工作室分别负责下一级联合商议事会议协商过程和协商结果实施的监督工作,并向利益相关方进行反馈。

(三)建立镇村联合协商“五联”推进机制。按照“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的原则,建立接界协商“五联”工作机制,推动接界协商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运行。1.建立信息联通机制。各接边镇(街道)、村(社区)分别指定一名工作人员担任接界协商信息员,在日常工作中通过走访、座谈、调研等方式收集接边重要信息,同时依托接界地区维稳办公室和智慧政协系统等及时筛选涉及双方共同利益的社情民意信息、热点、难点、焦点及苗头性问题,由镇(街道)、村(社区)接界协商议事工作室(站)负责人与对方镇(街道)、村(社区)互通共享信息。2.建立协商议题联审机制。围绕共享联通的接界信息,聚焦接界地区在基础设施建设、土地使用、环境整治、教育医疗、健康养老等方面的民生实事、治理难事,精心选择协商议题,经接边双方镇(街道)、村(社区)初步沟通协商、联合审议后,确定为协商议题。3.建立协商成员遴选联商机制。坚持利益相关原则,按照提出意见、互动协商、共同确认等步骤,遴选利益相关方、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党员代表、相关单位代表等参与协商议事,报双方镇(街道)、村(社区)备案。4.建立协商结果联办机制。坚持共建、共议、共享原则,建立协商结果联办机制。经接界协商议事会议协商达成共识的议题,由双方联合办理,实施情况及时公示,并向议题提出人反馈。5.建立实施过程联调机制。协商未达成共识的议题,可安排再次协商或多次协商。达成共识已经实施的议题,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遇阻力和困难,双方要联合协调,推动协商成果落实。对于镇(街道)级层面无法协调解决的问题,由县联合协商议事联络协调指导小组报同级党组织协调推动解决。

五、保障措施

(一)坚持党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镇(街道)、村(社区)接界协商议事工作室(站)要切实加强与接界镇(街道)、村(社区)的沟通联系,工作室(站)接界协商议事会议成员确定、协商议题选择、协商结果运用等要报同级党组织批准后实施,确保协商议事活动始终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和进行。

(二)发挥政协组织优势。定期互动联络。双方县级联合协商议事会议每年互动联商原则上不少于1次,镇(街道)级接界协商议事会议每年互动联商原则上不少于2次,村(社区)级接界协商议事会议每年互动联商原则上不少于3次,增进双方友谊,推动接界协商更好发展。提供专家咨询。充分发挥双方政协专家咨询委员会作用,为接边联合协商议事开展提供专业咨询和智力支持。互访视察。组织双方政协委员互访视察或联合视察,凝聚协商共识。

(三)营造浓厚协商氛围。接界镇(街道)要通过宣传栏、广播、微信群、公众号等方式,引导接界地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协商议事,提高群众有序参与协商的主动性。同时,通过报纸、电视、网络、自媒体等形式,打造专题栏目,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接界协商先进典型和特色亮点,不断放大接界协商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效应。


信息来源:金乡县政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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