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及主要特点
近年来,我县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和2013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以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实施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项目为契机,以建设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积极搭建土地流转平台,努力探索创新土地流转模式,不断加强和规范土地流转管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激励措施,全县农村土地流转和有机农业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农村土地流转增长势头加快。据统计,全县有承包农户15万余户,承包面积81万亩,土地流转总面积7.62万亩,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9.4%。其中,金乡街道流转土地842亩,马庙镇流转土地2308亩,肖云镇流转土地820亩,鱼山镇流转土地3000亩,胡集镇流转土地1.35万亩。由于区域差别,经营主体各异,各镇街土地流转进展不平衡,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三大新型农业经营组织成为土地规模连片流转的主体。
(二)农村土地流转形式多种多样。在调研中发现,各镇街土地流转的形式多种多样,全县转包1.67万亩,占21.9%;出租2.56万亩,占33.6%;互换0.69万亩,占9.1%;股份合作1.84万亩,占24.1%;其它形式0.86万亩,占11.3%。其中农业龙头企业流转土地2.98万亩,占39.1%;农民专业合作社流转2.63万亩,占34.5%;农户间流转1.45万亩,占19%;家庭农场流转0.56万亩,占7.3%,形成了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推动农村土地流转的格局。金乡县化雨镇晨雨食用菌合作社位于金乡县现代农业示范区内,注册资金1500万元,社员280户,是我县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代表,2012年实现总产值2亿元,利润6000万元。合作社在坚持“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下,建立起一套以“自愿为基础、有偿为条件、依法为前提、引导为手段、连片开发为目标”的经营机制和紧密型社员利益联结机制,采取租赁、互换等形式进行合理的土地承包权流转,实现了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目前流转面积已达到1800余亩,影响和带动周边村农户发展食用菌1200余户,户均增收3万余元。在镇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每亩每年租赁费为1500元,合同期限10年。合作社统一标准建棚,统一提供生产资料、统一技术服务、统一销售产品。金乡县华光集团是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我县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优秀代表,该集团积极发挥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与周边150余户村民签订了合作种植1650亩有机大蒜的合同。凡以土地入股的农户,保证他们的最低收入每年每亩地3000元,合作时间暂定5年。土地集中后,按科学化、标准化模式种植,实行公司化管理、集中销售的方式进行。农户可根据用工的时间,到基地进行打工。上述两例农民对土地流转非常满意,最重要的一点是他们规模连片流转的同时与农户建立了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
(三)农村土地流转催生经营主体多元化。金乡县地处鲁西南平原,土地肥沃,气候宜人,农民视土地为生命。在常年种植大蒜的基础上,他们把眼光放得更远,看得更高,紧紧盯在高产、高效、特色和规模化上,近几年特色种养殖业发展迅猛,各类专业合作社如雨后春笋。在种植方面,如羊山镇、高河街道的草莓采摘园,金乡街道的高创农业示范园、周庄有机葡萄、城北苗木花卉基地,马庙的杨楼金棍山药、宋阁苗木花卉、百事特食用菌基地、有机金谷基地,化雨的食用菌基地,肖云的张大楼‘突围’桃、东山蒜黄、东鱼河堤核桃基地、吕庄甘蓝基地,鸡黍镇的红花斑山药基地,胡集的白梨瓜基地,王丕的大棚蔬菜基地,卜集的速生柳基地等。在养殖方面,金乡街道的康华乳业,马庙的峪口禽业,鸡黍的寒羊、狐狸,肖云的通茂兔业、大李楼的养鸡厂,化雨的养猪厂,司马的养牛厂,羊山的青山羊养殖厂,卜集的郎德鹅、百仔鹅,兴隆的养猪厂,王丕的永利养殖厂等。随着招商引资力度的不断加大,以大蒜为主导的加工企业及各类种养殖企业、加工业数量逐渐增多,土地流转催生了经营主体的多元化。
(四)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逐渐完善。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把土地流转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署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出台了《金乡县关于扶持发展现代农业的奖励规定》、《金乡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我县土地流转的指导思想、推进原则和扶持措施,逐步建立起县乡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平台,各镇街经管站负责整个镇街的土地流转工作,制定了相关的服务措施,确保了各镇街土地流转工作的顺畅进行。
(五)农村土地流转推动了有机农业的发展。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大蒜产业的发展,坚持走“生态立县、有机富民、种养结合、加工增值、生态循环、科技保障”的发展之路,全力打造中国有机大蒜第一县。一是政府强力推进,政策鼓励扶持。实行县级领导、农业部门、技术专家、乡镇领导和包村干部“五位一体”的包保责任制,从全县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中筛选30余家,采取“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模式,建立有机大蒜标准化生产基地。我县已有12个基地获得有机大蒜认证,认证面积达到2.8万亩,高标准核心区3600亩,有18个基地近6万亩正处于转换中,有近20万亩的大蒜正按照有机化的标准进行种植和管理。二是严格标准体系,强化监督管理。从基地标识牌、地块编号牌、隔离设施、基地水源、基地监控、病虫害防治设施、基地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高标准规划和设置,实现农事操作监控全覆盖。完善基地农户信息卡、协议、农事记录等档案建设,建立基地农户电子信息数据库及查询系统,确保有机大蒜各个环节的可追溯。目前,6家企业得到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认证和欧盟、美国、日本JAS等有机认证,2011年我县被农业部授予“全国有机农业(大蒜)示范基地”,今年又被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为国家级有机大蒜栽培标准化示范区。三是开拓高端市场,打造国际品牌。组建金乡县有机大蒜销售总公司,对有机大蒜实行统一存储、包装、编码、条码追溯、对外销售“五统一”。连年在北京召开中国大蒜节、有机大蒜论坛、农超对接等大蒜节会,使有机大蒜成功进入国内外高端消费市场,2012年全县大蒜出口3.15亿美元。有机大蒜连续蝉联第六届、第七届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金奖,先后荣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等称号。四是有机大蒜带动,取得明显成效。通过“企业+基地+农户”模式,带动基地农户亩增效益1200元,人均收入达到13000余元。
(六)农村土地流转成效凸显。调研中我们发现,农村土地流转在农业增收、农民致富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土地流转使零散地块向大户集中,提高了土地的产出率、利用率,增强了农业生产的集中化程度,培植了一批特色鲜明、类型多样、竞争力强的专业村、特色镇街,如金乡街道周庄的葡萄园基地、化雨镇的食用菌基地、胡集镇的白梨瓜基地、鸡黍镇的红花斑山药基地、马庙镇的金谷基地等。二是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土地流转让农民一手拿租金、一手拿薪金,获得了双重收益。三是加速了农业现代化进程。土地流转吸引了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培育壮大了种养殖农业大户、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一批新型经营主体,促进了农业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规模化发展。四是推动了城乡一体化。土地流转让更多的农民从农业生产中解放出来,向城镇二、三产业转移,促进了城乡统筹发展,加快了城镇化进程。
二、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影响了土地流转进度。农民的恋土情结、种田养家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加上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土地收益不断提升,使农民把土地看得更加珍贵。即使外出务工、经商,也舍不得将土地流转出去,也有不少农民小农经济意识比较严重,小富即安,投资兴业怕担风险,务工经商怕丢地权,满足于守土经营或交亲戚耕种比较放心。部分镇村干部错误认为土地流转和有机农业见效慢、对财政贡献率低而不愿靠上抓,对土地流转及发展有机农业重视度不够、宣传不到位,缺乏有效引导和指导,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土地流转和有机农业的规模及进度。
2、政策宣传落实不到位,造成了土地集中成片流转不畅。集中连片流转是推进农业有机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的前提条件。县委、县政府于2012年4月出台了《金乡县关于扶持发展现代农业的奖励规定》,但由于部分基层镇街村的同志宣传落实不到位致使土地成片流转力度不够。全县有机大蒜基地至今尚未覆盖所有镇街,其主要原因就是因为土地流转不畅所致。肖云1500亩甘蓝、鸡黍2000亩大棚油豆角、王丕8000亩大棚芹菜、马庙6000亩金谷等虽已形成种植规模,但没有达到整体连片,影响了项目包装及向上争取扶持资金。鸡黍海民狐狸养殖合作社、肖云肉鸭订单养殖、胡集金北苗木等也是因土地流转不畅造成种养难以集中、规模难以扩大。
3、土地流转的供需矛盾突出,制约了有机农业的规模化发展。我县是典型的农业大县,农业生产效益较高,农民的收入居全市前列,土地成为老百姓的钱袋子,农民对土地价格存在较高的期望值,一方面许多农业龙头企业、种养殖大户因扩大规模需要集中用地,另一方面农民不愿轻易转让土地承包权,担心土地流转会改变土地承包政策,供需双方达不成有效的流转协议,一定程序上制约了有机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4、市场机制尚不健全,制约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规范、有序、高效流转。从土地流转管理体系上来看,没有建立规范、有序运转的土地流转服务平台,镇街、村两级引导和服务不到位,缺乏对土地流转合同进行有效指导和管理,许多流转的土地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或签订的不规范,从而引发矛盾纠纷。从土地流转信息服务上来看,土地流转信息还没有实行网络化管理,流转信息不够畅通,供求关系不对称、不衔接。从土地流转价格上来看,不同区域土地流转价格差异较大,没有统一标准,部分农民漫天要价,增加了土地流转的难度。从土地流转的监管机制来看,由于经费、人员等多种因素的制约,镇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服务工作开展不到位、不规范,缺少中介和服务机构,审查、监管不力,供需双方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三、加强土地流转及发展有机农业的建议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土地流转,发展规模化、标准化、有机化种养,是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必经之路,也是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举措。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做好土地流转、发展有机农业重大意义的认识。一是各镇街党委政府要坚持舆论先行,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通过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班等形式,深入解读土地流转与发展有机农业的有关政策法规,广泛宣传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的典型,帮助镇村干部充分认识推动土地流转和发展有机农业的重大意义,引导广大农民解放思想,开拓视野,消除思想顾虑,提高土地流转意识。二是要坚持土地流转、促进有机农业发展的政策方向,确保土地农业用途不变、土地所有权不变、承包权不变、农民权益不减,保护农民流转土地的积极性、主动性。三是要坚持规划引导、典型引路、效益引领,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及时总结和推广土地流转、发展有机农业好的经验和做法,积极稳妥地引导农村土地依法、自愿、有偿、合理流转。四是要大力宣传我县被评为全国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先进县、金乡有机大蒜在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上蝉联金奖、全国食用菌产业化建设示范县、全省棉花轻简育苗移栽示范县、全省生态农业与农村新能源示范县等荣誉称号,在县电台、电视台、新闻网、金乡新闻报开办专题栏目、举办技术讲座和农业科技人员下乡指导、发放科技明白纸等形式引导广大农民进行土地流转,发展有机农业。要在继续扩大有机大蒜种植规模的同时,积极扩大有机金谷、有机玉米、有机葡萄、有机辣椒、有机白梨瓜、有机蔬菜等农产品的种植,巩固我县有机农业的市场份额和霸主地位,以有机农业的品牌效应带动我县现代农业全面提升水平。
(二)抓住“三秋”有利时机,尽快制订土地流转和有机农业发展规划。“三秋”时机是进行土地流转、结构调整、发展有机农业的有利时机。各镇街要结合辖区农业资源优势,着眼于产品有机化、生产规模化、质量标准化,尽快制订土地流转和有机农业发展规划,通过集中承包经营发展优势产业,全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按照“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种植业、畜牧业、林业等统筹规划,使其尽快形成良性循环。突出发展好万亩大棚有机葡萄基地、万亩食用菌基地、万亩有机金谷基地、万亩苗木基地、万亩有机辣椒、万亩有机白梨瓜、万亩有机蔬菜基地、万头养殖基地等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实行有机化管理。所有镇街要在大力推进有机大蒜种植的同时,放大农产品特色和品牌效应,积极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重点合作社,使其引领带动本地土地流转和有机农业发展。要依托本地资源优势,围绕农业办工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延伸农业产业化链条,提高农业对财政的贡献率,为把我县尽快建设成为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积极创造有力条件。
(三)扩大土地资源市场需求,积极探索推动农村土地流转的有效形式和途径。一是政府规划引导。各镇街要科学制定有机农业产业规划,针对一定的产业区域、一项或几项特色产业制定特殊的扶持政策,集中发展一项或几项优势主导产业。有条件的镇街可建立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基地、农业科技成果示范基地、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基地等。发挥其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推动本地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土地流转规模经营。二是培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牵动。着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放手发展多元服务主体,加快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在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引导农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给村集体或中介服务组织,将土地集中“打捆”流转给规模经营主体。根据家庭农场能确保土地农业用途不变的特点,当前要大力扶持发展家庭农场,鼓励土地向农业生产大户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经营面积以50-200亩为宜。三是招引资本驱动。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努力吸引那些投资大、技术新的现代农业大项目、大企业落户金乡。抓住当前社会资本投资农业热情回升的有利时机,鼓励社会资本和城市工商企业到农村承租土地,单独兴办或与农民联办农业企业。把引资与引才结合起来,鼓励各类农业科研机构、社会能人、城镇居民等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到农村与农民联合兴办农业企业,对符合条件的中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涉农创业给予补助和贷款支持。四是倡导股份合作。探索“入股”、“股份+合作”流转方式,按照“群众自愿、土地入股、集约经营、收益分红、利益保障”的原则,引导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建立股份公司或者以土地经营权为股份共同组建合作社,实现规模化、标准化生产经营。五是推广托管服务。全面推广土地托管服务的先进经验,为农户和各类经营主体提供“一条龙”优质服务,推动“合作社+农户”模式逐步向“合作社+基地+农户”、“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转化,推动土地托管逐步向土地流转转化。
(四)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努力推动土地流转工作健康、规范、有序开展。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努力让土地资源活起来,让农民群众富起来。一是加快完成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作为规范土地流转工作的基础环节,中央与省里已有明确部署要求,市里加大推进力度,确保3年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县、镇街、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要充分发挥农经部门的职能作用,强化对农村土地流转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各镇街要全面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做到人员、场所、办公设施到位,规章制度、服务功能完备;镇街、村两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组织要依法开展土地流转供求登记、流转委托信息发布、价格评估、合同签订、档案管理、纠纷调处、法规政策咨询等服务,完善土地承包及流转信息化管理,构建管理信息网络,为土地流转双方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三是探索建立土地流转的价格评估机制。鼓励由民间成立的农村土地流转价格评估机构,审查评估土地价格和外来业主资格,协调各方流转关系和利益关系。四是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纠纷调处机制。县里要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镇街要设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委员会,各村要明确专人担当调解员,及时化解土地流转中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五是对流转受让方进行资质审查。流转所在地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应对受让方情况进行审查,内容包括受让方法人资格能力和实施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等。流转50亩以上500亩以下的由镇街组织审查,报县备案,500亩以上的要由县组织审查,同时报市备案。
(五)大力推行作物轮作,确保金乡有机大蒜的优良品质以及农田有机化的可持续发展。近几年有机大蒜的种植,带来了一定的市场效益和品牌效应,但常年连续种植大蒜,会改变土壤理化性质,造成土壤板结、通透性差、营养失衡,导致大蒜长势变弱、抗逆性降低、病虫害重、个头小、品质下降,大蒜产量减少,商品性变差等。推行大蒜和其他作物轮作,是调节大蒜面积、稳定大蒜产量、解决病虫害问题的有效途径,也是发展有机大蒜的基本要求,是提升金乡大蒜品质的必由之路。大力推广大蒜套种菠菜、芫荽、西瓜、玉米、辣椒等种植方式,选择接茬金谷、地瓜等高效农作物,引导蒜农适时搞好作物轮作,确保金乡有机大蒜的优良品质以及农田有机化的可持续发展。
(六)兑现政策扶持,全力加速土地流转、发展有机农业进程。我县出台的金政发【2012】14号文《金乡县关于扶持发展现代农业的奖励规定》明确提出,凡在我县工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农业投资经营主体,用于发展设施农业、有机农业、规模养殖、花卉苗木的,当年度连片规范流转土地100—500亩(含100亩)、500—1000亩(含500亩)、1000亩以上(含1000亩)的,根据其经营规模和承包期限给予一次性奖励。在农业示范园区内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或其他经济组织,流转土地用于发展高效农业,新流转500亩以上的、新流转1000亩以上的,根据其经营规模和承包期限给予补助。对于符合政策规定的,有关部门与镇街应不打折扣地认真贯彻落实,维护政策的刚性、连续性,进一步提升政府的公信力,以鼓励更多的经营业主致力于有机农业的发展,全力加速我县农业产业化的进程,切实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实现我县的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
为我县经济社会的健康和谐发展做出不懈努力。
政协金乡县委员会
2013年10月3日